抵制校园霸凌 打造平安校园
来源:浙江教育信息网 作者:孙文明
12月13日下午,诸暨市枫桥镇初级中学七年级全体学生在班主任带领下,到该校报告厅参加健康大讲堂活动,诸暨市枫桥镇社区教育学校邀请诸暨市巡特警大队特战二中队队长、警暖少年工作室负责人朱寅警官主讲“抵制校园霸凌 争做吹哨人”。
朱寅让学生观看一个“校园霸凌”的抖音,了解怎样的行为才叫“霸凌”,学生见到厕所中嘲笑、推搡、殴打等的镜头嘀嘀咕咕,对那个受霸凌者议论纷纷。朱寅抓住学生们急迫想知道的心理,展示讲解内容,分“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产生的原因”“校园霸凌的主要表现行为”“校园霸凌的危害”“有关校园霸凌的法律规定”“如何正确应对校园霸凌”六个方面向学生娓娓道来。
朱寅引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界定学生霸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单次或多次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他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分析产生霸凌的原因,强调“过分溺爱,孩子唯我独尊”、“缺少关爱,心理灰暗”原因占比较高,说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学生纷纷点头称是。
朱寅讲解“当众嘲笑、辱骂以及给他人取侮辱性的绰号、故意殴打他人,推撞、拳打脚踢以及聚众斗殴、抢夺财物等,是最容易察觉的霸凌形式”三种校园霸凌的表现行为时,学生深有同感。他表示校园霸凌易发生在“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没有老师看管的活动时间、上下学途中”等时段及“楼道、教室、学校厕所、学生宿舍、校门及周边”等区域。朱寅从“受害者”“霸凌者”“学校”“社会”“家庭”五个角度解剖校园霸凌的危害,着重指出“受霸凌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无力保护自己,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也会更加敏感、猜疑,情绪抑郁,变得胆怯、畏缩、孤僻,导致学习困难、厌学逃学。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
难道对霸凌者真的只有听之任之吗?朱寅播放一个“霸凌者”在牢中痛苦忏悔的视频,指出“12周岁”“14周岁”“16周岁”三个法律生日,强调2023新规定校园霸凌要坐牢,每个学生应树立“要有守法的意识”等五个意识来应对校园霸凌。
最后,朱寅在“愿遇到侵害会说不,沉着冷静巧应付,缓和气氛少动怒,保护自身多求助”声中结束了演讲,学生致以热烈的掌声。
(责编:李淑颖 审核:黄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