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语言文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语委、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部署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各地各校语言文字工作特色,根据国家语委工作安排和《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部署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批“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语言文字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数量
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文化)品牌典型案例15个、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典型案例学校50个。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申报并负责遴选推荐工作,每个设区市分别推荐语言文字(文化)品牌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语言文字工作典型案例学校不少于6个。
二、征集对象
“一地一品牌”语言文字(文化)品牌典型案例申报对象:全省各地、各行业系统。
“一校一特色”语言文字工作典型案例学校申报对象:全省中小学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可从以下类别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1.以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2.开展“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活动;
3.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
4.语言文字规范化;
5.语言文字工作管理;
6.语言文字研究工作;
7.其他语言文字工作。
(二)申报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符合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契合国家语言文字战略,有利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2.项目实施已持续2年及以上,有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和较强的领导团队、专业队伍等。
3.项目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已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视频或PPT介绍。视频要求:高清1920×1080,MP4格式,时长3—6分钟,大小不超过2GB,所用字体建议为方正字体。PPT要求:突出活动主题和影响力,排版规范,图片分辨率建议为1M以上。
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将《浙江省“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典型案例申报表》电子版及PDF版、《浙江省“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PDF版、视频或PPT发送至邮箱hzutgjd@zjhu.edu.cn,联系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湖州师范学院)安宝霞,电话:0572-2320097。
(二)评议公示
省语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并适时进行实地考察),评议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省语委发文公布名单。
(三)宣传推广
省语言文字(文化)品牌和省语言文字工作典型案例学校经验,将在“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公众号发布,在2024年“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至国家语委。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弘扬传统文化、提高国家话语权、助力民族振兴的重要作用,强化品牌意识、挖掘特色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引领事业发展;要指导学校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力培育语言文字活动特色,自觉将“典耀中华”主题读书、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融入教育教学;要积极协调和联合语委各成员单位,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品牌和语言文字工作典型案例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屠梦云,电话:0571-88008959。
附件:
2.浙江省“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doc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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