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 2022年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成效明显 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订2022年省政府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厅制订了《浙江省2022年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成效明显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补齐我省学前教育这一短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园”的美好期盼。
附件:
《浙江省2022年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成效明显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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